★2007年12月17日菲律宾《世界日报》刊发中新社山西分社文章:山西特大煤矿爆炸两主嫌犯缉拿归案
【中新社临汾12月16日电】(刘一长年)今日上午,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媒体通报洪洞“12.5”特大爆炸事故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临汾市洪洞县新窑煤矿法人代表王宏亮、投资人王东海被缉拿归案。
临汾警方透露,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洪洞“12.5”特大煤矿爆炸事故发生以后,该矿法人代表王宏亮、投资人王东海畏罪潜逃。代省长孟学农亲自同北京警方联系,协调抓捕工作,省公安厅长杜玉林亲自指挥,精心部署,组织省厅各警种密切协作。采取领导包人,责任到人,发布通缉令和悬赏通告,网上追逃,实行边控。经过侦查人员夜以继日,连续奋战,于12月14日22时许,在四川省江油市将王宏亮抓获,12月15日22时许,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将王东海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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