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闻 导 读:::
  • 山西省公选副厅级干部开考 面试将于一周内公告

  • 山西:6个月150万“外地人”流入全省 太原市居首

  • 山西省府:哪个县高考严重舞弊 明年考点要取消

  • 山西治理超限超载5个月成绩斐然 责任者倒查追究

  • 山西:全省1260余万亩农田出现夏伏旱可能性较大

  • 山西:太原市警方从严查处一批违纪违规民警通报

  • 全国煤炭需求告急 山西省开足马力确保煤炭供应

  • 山西省干群倾心倾力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备忘录(图)

  •  

     

    山西省煤监局:罚煤矿5万以上须先备案审查

    2008年06月03日 07:37

      中新山西网6月3日电 1日记者从省煤监局了解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出台。

      其中规定:监察分局对煤矿实施5万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整顿以及暂扣、建议撤销、建议吊销有关证照的,要先到省煤监局执法监督处进行备案审查。

      备案后,有关部门审查的内容主要有: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定权限;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给予的处罚是否适当等。(来源:山西晚报;记者 郑书成)

    编辑:韩晓飞】
    :::内 部 搜 索:::

    ::::::::::::::::::关于我们:::网站导航:::招聘信息::::::::::::::::::::::
    :::中国山西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法律顾问:中同律师事务所 顾新华:::
    地址:太原市解放路98号 珠琳国际大厦901室 新闻热线:0351-5653982
    邮编:030009传真:0351-5653983-815 邮箱:shanxi@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