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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做好循环经济文章 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8年07月03日 07:26

      中新山西网7月2日电 山西是全国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然而,一组与煤有关的数字却深深刺痛着山西人的心:山西煤炭探明储量占全国的1/3,经过几十年的高强度开采,目前全省重点煤矿已有一局17个矿关闭,国有重点煤炭生产企业的32处矿井以及近一半的乡镇煤矿将面临资源枯竭,煤矿的平均开采年限比服务年限缩短

      20%—50%。与此同时,因煤炭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地面塌陷、环境破坏和生态赤字仍在持续扩大。

      山西也是全国典型的能源大省、资源大省和污染大省。作为国内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老工业基地,山西在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建设的同时,也付出了资源高消耗和环境大破坏的高昂代价。按照中国科学院《2006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的评价,山西省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排名11位,但区域可持续发展总能力、区域可持续发展生态支持系统、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支持系统、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区域环境水平等均在全国排名后10位。

      “煤挖完了,铁掏空后,山西怎么办?我们的发展后劲从哪儿来?”这个属于“未来”的问题,被现实地摆在了山西人的面前。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彻底转变发展模式,成为山西艰难而必然的选择。

      一串数字细数资源压力与潜力

      改革开放初期,我省由国家确定为重点建设的能源基地。近30年来,我省以保障全国能源需求为中心发展地方经济,逐步形成了以煤炭、电力、冶金、化工为主的超重型工业结构。目前,全省原煤生产能力达到6.57亿吨,发电装机容量3100万KW,焦炭生产能力超过1亿吨,原煤、焦炭产量、发电量分别占全国的25%、35%和5%。与此同时,这种高能耗、重污染的产业结构和高投入、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也使我省资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可持续发展能力严重不足。

      压力一:资源总体供给状况严峻,支撑能力不足。我省素有“煤铁之乡”之称,矿产资源赋存丰富,但主要矿产新增探明储量的增长远低于开采耗竭速度。以煤炭为例,煤炭资源保有储量2653亿吨,经过近30年的掠夺式开采,浅层资源、优质、整装资源已所剩不多。大同优质侏罗纪动力煤资源寥寥无几,主要矿区的服务年限仅够维持15年—20年。有关部门统计,按照现有焦炭企业的煤炭耗用量计算,肥煤、焦煤资源只够开采60年—70年,加上供应全国和出口,这些焦煤资源只够使用40年左右。

      山西是全国缺水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人均水资源量仅相当于全国的1/6。作为全省的主要供水水源,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已占到可开采量的77.42%,年超采地下水总量达到7亿m3,超采区面积656lkm2,形成数千平方公里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区,目前晋祠“难老泉”、兰村泉已经断流。煤炭开采造成的水资源破坏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13%。有关研究表明,每开采一吨原煤破坏地下水2.48吨,按照目前煤炭开采规模,每年全省地下水储量损失达15.7亿m3。后备土地资源明显不足,森林覆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2个百分点。

      压力二:资源利用效率低,能耗强度高,节能减排任务重。我省已进入重化工业加速发展期,2007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9.6%,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万元GDP综合能耗值为2.76吨标准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平均耗水量为132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5倍。吨钢综合能耗、吨合成氨电耗分别比全国水平高41%和15%,资源综合利用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低20—30个百分点。有关计算表明,“十一五”期间全省必须用平均每0.48%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持1%的经济增长,节能降耗任务艰巨。山西S02排放量和COD居全国前列,单位面积S02和COD负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55倍和1.78倍。年平均废气排放量为3398亿m3,超出环境容量两倍多;工业废水排放4.41亿吨,处理能力不到排放量的45%;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亿吨,但综合利用率仅为45%左右。

      压力三:环境污染严重,生态承载力弱,成为经济发展的硬约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69%,荒漠化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10.4%。采煤对水资源的破坏达到20352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严重破坏区面积占到1.7%;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采空区面积达5000km2(其中地表塌陷面积达520km2,且以每年74km2的速度递增),煤矸石和粉煤灰堆积压占土地133万ha。地质灾害分布面积超过6000km2,占到全省国土面积的3.83%。

      2007年山西环境质量公报显示,全省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26条主要河流103个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的断面占62.1%。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有38.5%的水井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下降。城市生活污水、工业“三废”,长期大面积使用化肥、农药、垃圾、激素以及污水灌溉,使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规模化养殖对农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土壤受有机污染物及类激素物质的污染问题也开始显露。

      巨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面前,用循环经济模式改造和重塑传统产业,成为山西必然的选择和追求。“循环经济主要是以‘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突出表现为‘三低一高’,即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在产业系统中实现能源和物质消费的优化,把人类的生产与消费方式限制在生态系统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从生态角度重塑产业系统,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它能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的两大障碍——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冲突。”

      而发展循环经济,山西也有着独特的资源潜质和良好的承载平台。伴随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加工转化,我省煤矸石、焦炉煤气、瓦斯气、矿井废水等伴生和共生资源量全国第一,这些煤系废弃物具有资源化利用的巨大潜力,但利用水平目前却较低。每年挖煤排放的5亿多吨矿井水,可供10000万KW新式发电机组使用;年炼焦排放的150亿m3煤气和挖煤排放的13万亿m3的煤层气,相当于一个西气东输工程;现存的10多亿吨煤矸石,可产生3亿多吨优质动力煤具有的热能。同时,我省的主体产业相近,关联性强,产业间容易耦合,便于实现循环链接,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

      此外,全省废旧物质的资源化利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城市垃圾分类、垃圾有机质能以及废玻璃、废轮胎、废家电等废物的回收利用率低于发达国家的80%的水平;农作物秸秆、禽类粪便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占农村生活和生产能源总数的比重不足10%,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充分的潜力可挖。

      一种实践初显静脉产业魅力与成效

      “循环经济好比是人体的血液循环。传统经济是这个血液循环中的动脉,从心脏运送新鲜血液到机体各部的血管,而循环经济则起到了静脉的功能,把血液从身体各部运送回心脏。”一位专家形象地比喻道:“如果把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传统产业称之为动脉产业,那么把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再资源化就是静脉产业,它们共同构成了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李双良,山西循环经济发展中一个传奇式的人物。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他以愚公移山的精神,累计搬走太钢堆积的废钢渣1000多万立方米,回收废钢142万吨,创收45523.07万元,盈利14377.86万元,节约治渣成本4.5亿元。他的成功示范,开启了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先河,让山西人初步感受到静脉产业的威力和潜力。

      2005年10月,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被国家六部委局列入全国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2006年4月,两个企业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通过国家评审。至此,我省全面拉开了循环经济建设的序幕。

      同时,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先后出台《山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山西省关于全面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决定》《山西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山西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行动纲要》《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法规政策。

      2007年,作为全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惟一试点省的山西,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全省以发展煤炭产业循环经济为主体和突破口的企业试点初见成效,工业园区试点取得示范性效果,市县区域和农业循环经济同步推进。

      太钢集团,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发展静脉产业成就了太钢人“满目皆绿”的梦想。通过加强技术创新、过程控制和加大设备的精细化管理,公司转炉的生产率和设备的作业率大大提高,增加了余热、余能的回收量,实现负能炼钢。每炼1吨钢不仅不增加能耗,还能从余热、余能中回收相当于1.99千克标准煤的能量。利用高炉煤气干式除尘年节焦3000吨,年节水近500万立方米;污水实现回收利用,全部补充到太钢生产水循环系统;高炉渣作为水泥混合材料,生产矿渣硅酸盐水泥,每立方米混凝土可节约成本15元—25元。与2001年相比,2007年,太钢钢产量增长了1.39倍,营业收入增长7.26倍,而万元产值能耗、吨钢耗新水、吨钢烟粉尘排放量、吨钢COD排放量分别降低了63.17%、73.84%、83.91%、96.97%。

      大同煤矿正在建设的塔山工业园区,依托矿井建设,充分发挥煤炭及其伴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一矿六厂一条路”组成一个完整的产业循环链。矿井生产原煤经过洁净洗选,洗精煤对外输送,洗选排放的煤矸石作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原料进行发电,电厂产生的热量解决当地居民供暖。对洗选排放的高岭岩进行深加工,制成商品高岭土,作为造纸、橡胶和玻璃纤维的原料。把高岭岩厂和电厂排出的粉煤灰作为水泥厂、墙体材料厂的原料。对矿井排放水、生产生活废水,经过处理全部回收净化,复用于电厂供水。经过这样变废为宝,实现了产品的高附加值和资源的跨产业循环利用,基本将煤炭资源“吃干榨尽”。

      初尝市县区域循环经济甜头的孝义市,形成了社会各层面的循环“共振”。该市以建立企业小循环和园区中循环作为突破口进行引导,全面推进。目前,梧桐工业园区逐步形成了以机焦、煤化工、煤电、耐材、建材为主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围绕园区煤气、煤焦油的综合利用,上马了30万吨甲醇、30万吨煤焦油加工项目。特别是投资5.6亿元引进焦炉煤气加工利用项目,年消化煤气8.58亿立方米,可以把园区400万吨机焦产生的煤气全部吃掉,年产粗苯、硫磺2.8万吨,浓氨水3万吨,煤气发电9.86亿度,年可实现产值3.6亿元,利税1.2亿元。

      姬存祖,临猗县东张镇街东村村民。他利用沼渣作果园基肥、沼液喷果树,3亩果树总产7000公斤,每公斤售价1.5元,收入1万余元。姬存祖3亩果树未施化肥,生产的苹果着色好、口感好、销售价格高,亩均节支增收1200元,再加上沼气节能、沼液喂猪等方面获取的经济效益800余元,他利用沼气每年共增收4400元,家庭人均增收1100元。近年来,临猗县积极引导农户发展“猪—沼—果”生态模式,像姬存祖这样的庄户人家在该县比比皆是。目前,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已在临猗县全面推广,6000余户沼气用户中采用“猪—沼—果”模式的有4000余户,占到总户数的66.7%,初步探索出一条无公害果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一路求索难免几许阻滞与磕绊

      近年来,尽管我省循环经济取得一定进展,但由于这一发展方式尚处于起步阶段,从整体上看,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在思想认识、协调机制、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等方面尚缺乏系统的规划和指导,在一些环节和领域还存在循环经济难循环的“梗阻”和困难。

      观念认识不统一。一些政府部门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企业的事或是某个部门的事,这种思想观念使得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推动难以形成合力。我省虽然已经成立了领导组,但由于编制等问题尚未解决,领导组办公室仍是临时性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缺乏,难以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同时,相当多的企业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只循环而不经济”,是政府的事,自身实施动力不足。很多公众对循环经济的概念不了解,即便有所了解,也仅仅局限于“纸上谈兵”,没有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认为发展循环经济不关自己的事,普遍缺乏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一个触手可及的例子是,在水资源越来越短缺的今天,中水回用市场在我省却推而不广,面临尴尬境地。这与人们传统的生活习惯和观念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许多人对中水缺乏认识,对中水使用的安全性心存疑虑;尽管水价已普遍上调,然而在所有资源中,水资源价格仍属最为低廉,人们仍然会坚持使用传统中的水源。再者,对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资金投入和推进不足,也限制了中水回用发展的脚步。于是,每天有大量白花花的自来水被不假思索地用于家庭冲厕、个体洗车、街边绿化、工业冷却、农业灌溉……与此同时,经过太原市4个污水净化厂处理过的20多万吨中水,却得不到有效利用。

      制度机制不完善。发展循环经济还停留在概念层面上,缺乏规范的运作机制和明确的制度约束。在考核指标体系中,不论在政绩考核方面,还是责任制考核方面,循环经济的内容都大量缺失。在经济政策中,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扶持比较弱,各级政府支持循环经济的稳定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执法环境营造不够,奖惩制度不完善、不具体,使各方面发展循环经济缺少起码的政策保障和外在压力。

      技术支撑作用不够。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每一个原则的贯彻都离不开先进的处理和转化技术,也离不开这些先进的载体——设施、设备的开发和更新。如果没有先进技术的输入,循环经济只能是空中楼阁。而我省在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的研发方面还比较薄弱,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亟待突破,先进适用的成熟技术推广应用亟待加强,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尚未形成。

      一种理念铺就未来循环发展之路

      实现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的根本转变,既是资源环境压力逼迫下的应对之策,也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发展循环经济,山西没有退路,打造静脉产业,山西充满机遇。

      采访中,一位专家阐释了这样的理念:“如果仅从‘循环’字眼和发达国家在废物端的系统实践来诠释并建设循环经济,很容易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就我省的具体情况而言,循环经济的推进与建设不能仅仅局限于加强废物的循环,更要注重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移和技术进步等前端因素。与此同时,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惟有建立政府推进、企业实践、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形成严格的激励和约束制度,才能有效推动循环经济在产业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人居环境体系和社会消费体系的协调共进。”

      ——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推进机制,当前应特别注重政府作用的发挥。

      循环经济是解决外部不经济问题的战略模式,政府应是循环经济的引导者和推动者。我省作为一个传统的老工业基地,无论从产业结构、技术水平还是思想观念上,对循环经济发展都有着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所以更应强化组织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在基础设施、理念倡导、实验示范和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客观引导和调控作用,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优良的内外部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众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强大社会力量,要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建立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夯实发展循环经济的群众基础。

      ——以煤炭等主体产业循环经济体系为突破口,立足生产和生活两大领域,构建多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的难点在特色产业,重点在支柱产业,潜力在产业耦合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要点是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之间互利共生的循环经济链。就我省省情而言,应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源头控制的基础上,以煤炭等主体产业为突破口,建立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的产业循环经济体系和基于绿色消费体系的循环型社会体系。

      在产业体系层面上,要选择对循环经济有显著作用、示范意义较大的产业,即在经济发展中总量份额大、资源与能源消耗大、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多的产业,构建产业循环链,打造煤炭、电力、新型煤化工、钢铁、铝镁工业、新型建材业、生态农业等支柱产业循环体系。着力推动煤炭、焦炭、冶金和电力行业的新型化过程,加强对煤、焦、冶金、建材、装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以大型企业集团和生态产业园区为载体,推动产业内部升级和产业间共生耦合。

      在社会体系层面,要从省情出发,从垃圾资源化、污水回用等方面入手,加快生态社区建设,提高全社会节能、节水、废弃物分类回收能力。建立旧物调剂市场、大型再生资源、再生产品交易市场,促进可再生资源回收和产品的再制造。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回用系统,改造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系统,推进节能建筑改造。构建绿色消费体系,扶持开展绿色产品研发和生产,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模式,树立绿色消费、生态消费意识,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和循环经济活动,改善公众消费行为。

      ——建立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动态监督。

      完善循环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对市县两级政府进行定期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煤炭、冶金、焦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实行定额管理,明确单位产量(产值)能耗、水耗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限额。实行循环经济行政问责制,对重大决策失误追究主要决策者的领导责任。对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对循环经济目标考核未能通过的单位予以处罚。实行循环经济认证和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建立统计制度与资源状况、能耗情况、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公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投融资、财税、信贷、价格调控等经济政策体系和循环经济专项制度,形成循环经济的引导和倒逼机制。

      循环经济不但要循环,而且要做到经济,这是循环经济的生命力所在。要避免为了循环而循环或者单纯追求循环而导致的“循环不经济”。因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措施,运用价格、税收等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对煤炭、焦炭、电力、冶金、建材、化工、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行业或企业的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各级政府可以实行投资补助、贴息、注入资本金等方式,给予投资扶持,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和橇杆作用。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全面实行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差别价格政策。包括高耗能产业和环境保护电价政策、以节水为导向的用水价格政策等。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加强矿产、水、林木等各种资源的税费征收管理,形成“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机制,对治污投资按照略高于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核定价格和收费标准,探索资源型产品生态补偿资金征收制度;实行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生产者不仅要为产品的质量负责,还应依法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责任;实行环境容量管制,强化环境治理的市场机制,完善污染排放许可指标交易制度,尝试建立山西省污染物排放许可指标交易市场;以煤炭、焦化、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或者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的企业实施定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

      ——健全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执法队伍、执法手段和执法监督。

      在国家《循环经济法》的基础上,制定《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综合性法规,并逐步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回收及处理等方面的专门性法规和规章,明确权利、义务,强化约束性规定。同时,建立循环经济执法主体责任追究制度,对无视循环经济法规、纵容或变相纵容污染企业排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构建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促进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激励机制。

      综合考虑区域能源资源赋存、产业结构特征和能源、物质的利用潜力等情况,选定一批对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技术难题,集中力量组织研发、推广和应用。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发挥专家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鼓励各行业技术人员从事资源清洁生产技术、增链补环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重点突破一批先进适用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重点扶持一批科技示范工程,抓好成熟配套技术的应用推广。建设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主体的研究开发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技术服务体系。同时,加大对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增强公共财政对循环经济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建立新技术风险储备金制度和政策性保险机构,为各类组织应用新技术投保,必要时提供贴息贷款,有效降低企业应用循环经济技术的相关风险。

      当然,我省循环经济推进工作体系庞杂,千头万绪,非能一蹴而就。在全面铺开上述工作的同时,当务之急是在污染问题突出、资源利用潜力巨大的重点领域率先进行突破。作为全省生产领域的“领头羊”,抓好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建筑产业的循环链接,是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所在。当前,政府应在这些行业选取若干重点大型企业和工业园区,组织专家团队,对其进行循环经济技术、资金、效益、市场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及不可行性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统一协调规划,统一实施推进,做到省有省重点,市有市重点,充分发挥典型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

      来源:山西日报;记者邬帅莉

    编辑:任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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