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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 山西省十类煤矿一律关闭

    2008年07月05日 09:58

      中新山西网7月5日电 十类煤矿一律实施关闭。昨天,据省煤炭工业局介绍,针对煤炭市场需求旺盛、非法开采现象可能露头的问题,我省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的专项行动。

      一律实施关闭的十类煤矿是:非法采矿的;已经吊销证照并确定关闭牞但尚未按标准实施关闭的;证照不全或过期、停产整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以掘代采的;私自采购、储存和使用非法火工品的;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井下使用三轮车运输的;非法用工牞违法承包、转包、以包代管的;用“验收面”应付检查或用“假密闭”逃避监管的;国有重点煤矿井田范围内井田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其他井田面积小于0.8平方公里的牞或保有储量主要产煤县不足200万吨、非主要产煤县不足100万吨的。

      对不符合条件的十类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同时,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第一个月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煤矿进行逐矿排查牞属于“十关闭”的矿井牞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按照“六条标准”实施关闭;第二个月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牞抽查率不低于50%;第三个月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牞抽查率不低于20%。督查中发现上述问题仍然存在的牞将依法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对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来源:太原晚报;岳霞红)

    编辑:韩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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