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7月17日电 今年还将继续执行3项城市低保临时补助政策
昨日,太原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由于今年两次提高低保标准,7月底之前,各地必须按照新的低保标准完成补发工作,并发放临时补贴。
经两次提高,太原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了3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了20元。按要求,7月底前,各地将完成2008年1月到6月的城乡提标补发。10月底前,完成2008年7月到9月的城市提标补发。12月底前,完成2008年7月到12月的农村提标补发。
此外,今年还将继续执行3项城市低保临时补助政策:2007年8月到2008年1月,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临时补助;2007年10月起再增发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助;2007年11月起按每户12元增发两个月的液化气临时补助。(来源: 山西晚报;记者 赵清源 实习生 张载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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