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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发布防控疫情“18条”:倡导就地过节 减少不必要外出

太原发布防控疫情“18条”:倡导就地过节 减少不必要外出

2021年01月01日 14:42 -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1月1日电(记者 李新锁)12月31日,山西省太原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疫情防控“18条”,当地官方倡议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开本地,减少不必要外出。

  通告表示,元旦、春节将至,“春运”临近,新冠肺炎疫情从境外、省外、冷链物流等渠道输入风险日趋增大,为做好当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把“境外输入”“省外输入”“冷链输入”三个关口,当地就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节日期间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并,非必要不出境,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出行,尤其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并出省的人员,要在出行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其中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须出具近7天的核酸检测结果,自觉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在省外求学、出差、休假、务工(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拟来并探亲等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及单位报备个人行程安排及联系方式,也可委托亲属现场报备。返(抵)并前请提前掌握出发地、经停地疫情动态,出发地属于中、高风险区的或在中、高风险区经停的,未获得解除隔离及核酸检测证明前,不建议返(抵)并。确需返(抵)并的,对能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解除集中隔离,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阳性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治。如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要立即与所在社区联系,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

  三、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返(抵)并人员要落实“14+2+2”管控措施。即:返(抵)并后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2次核酸检测阴性、血清抗体检测符合要求者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四、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少聚集、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单位、家庭、朋友聚会要做好通风和个人防护,合理控制聚会时长。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在人群聚集场所务必遵守秩序、避免拥挤,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社交距离。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广大市民要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节日商品,应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不购买食用无《进口冻品处置证明》和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及时进行手部清洗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等处。处理食材时,避免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防止溅洒污染。食材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公众在收发邮件快递前后,要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完邮件快件后立即洗手,邮件快递外包装未消毒尽量不要带进起居室,并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六、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七、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对返(抵)并人员严格测温,加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者,立即报属地疫情防控办,核实相关信息,进行隔离管理,并在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期间规范防护。提示旅客进出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八、餐饮行业要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不购进无《进口冻品处置证明》和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清洗加工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内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九、宾馆酒店要严格住宿实名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加强公共区域和客房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十、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不销售无《进口冻品处置证明》和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顾客过度聚集,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十一、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全面排查相关人员,严格探视探望管理,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探望探视,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的健康状况,出现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

  十二、教育部门要错峰安排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掌握学生出行目的地,目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要求师生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向学校报告健康状况。寒假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在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寒假期间,师生要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十三、医疗机构要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立即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

  十四、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落实游客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配套使用“健康码”“行程码”核验等手段,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挤。

  十五、邮政、快递相关部门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对邮递员、快递员、运输驾驶员和装卸工人等每日上下班体温监测,每周对快递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强对内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快递员收发快递时严禁脱摘手套和口罩,切实做好对快递物品及外包装的消毒工作。

  十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非必需,不举办”的原则,严格审批监管庆典庆祝、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年会等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以及聚餐、培训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防控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扩散的,将追究举办者和场所提供者责任。

  十七、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十八、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游乐设备、停车场、休息区、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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