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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山西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2021年01月11日 11:25 -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1月11日电(刘小红)记者11日从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司法理念,襄垣县人民检察院日前对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2019年8月,襄垣县下良镇某村发生一起68岁老人因琐事与邻居争执,拉扯中致另一70岁老人倒地受轻伤的案件。2020年1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虽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且已年近古稀,并积极赔偿对方取得谅解,可以考虑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案件审查的意见,提高检察公信力和亲和力,该院邀请政协委员代表、人民监督员代表、律师代表、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主任和治保主任、公安机关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等召开了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在听取了案件承办人的案情介绍及询问了相关案件当事人情况后,听证员们讨论决定,一致同意承办人意见,可以对王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会后,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当日即对王某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通过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大众意见,实现了通过办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达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也向广大群众展现了检察人员的温情侧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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