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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山西晋中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2021年04月30日 19:11 -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4月30日电(张云) 近日,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晋中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晋中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作新闻发布。

  2020至2022年,国务院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即对地震、地质、气象、水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要素进行全面普查,此项工作涉及应急、地震、气象、自然资源、水利、住建等多个部门。根据国家、省安排,2020年9月,晋中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39号)文件,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晋中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此次普查的目标是,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和各县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普查工作经费以各县(区、市)保障为主,市级财政负责市本级相关支出和市级有关部门承担的跨区域普查工作相关支出。

  据介绍,晋中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正有序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普查业务。成立了晋中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普查办成立后,制定了《晋中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普查办下设综合组、技术组、专家组。统一协调推进普查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力度,确保普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责任。近期市普查办草拟制定了《晋中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各部门及单位责任,草拟制定了《晋中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普查工作职责》,待下发后将有效推进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做好宣传动员,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查工作的认识。四是组织业务培训,加快工作进程。2020年开展了4次风险普查相关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会议,并在祁县、太谷、榆次3个县(区)分别组织了县级风险普查宣传培训工作会议,在祁县乔家堡举行了全市风险普查工作业务培训,为2021年普查工作的启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是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在经费保障上,2021年1月市财政批准一期450万元经费用于市级普查工作,随后根据工作需要再行批付财政资金,保障风险普查工作资金的需要。在场所保障上,2021年1月,市普查办将办公场所设在市防震减灾中心,办公场所得到了保障。在人员保障上,涉及的主要工作部门指定专业人员充实到市普查办,其中,市防震减灾中心1人、自然资源局2人、气象局1人、住建局1人、水利局1人。同时,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相近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晋中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工作期限为3年。在工作推进上,采取试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式,先行选取灵石、介休、榆次作为试点开展工作,市普查办在工作上给与重点指导,让试点县积累经验,然后全面推广。

  相关负责人强调,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本次普查工作,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够给予支持和帮助,配合普查员开展相关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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