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7月20日电(杨佩佩 杨杰英)记者19日从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将召开的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审议并表决多部法规,涉及动物防疫、不可降解塑料等内容。
近年来,动物防疫工作出现新情况,暴露出一些新问题,突出表现在防疫方针上,缺乏从预防控制到净化消灭的更高要求,导致疫病种类不断增加,防控压力加大;动物防疫制度体系不完善,布鲁氏菌病防控、分销动物产品的检疫、指定通道管理等法律制度缺失,相关措施难以落实;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到位,履行防疫义务自觉性不强;动物防疫经费、基层兽医实验室建设等保障措施,不能满足防疫工作需要。
“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审议并表决《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蔡汾湘介绍,修订动物防疫条例,对于确保山西省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衔接,适应新的动物防疫形势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山西省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推动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还将审议并表决《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
同时,将审议并表决打包修改《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山西省禁止赌博条例》《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蔡汾湘介绍,随着国家相关法律的修改,这六部地方性法规出现了与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情形,而且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条例中的一些条款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进行修改,保持与上位法的协调、统一。
此外,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提请初次审议的法规草案,包括《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草案)》《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促进条例(草案)》《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山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草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