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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371处不可移动文物升级为“省保”

山西371处不可移动文物升级为“省保”

2021年08月09日 12:02 - 来源: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孙轶琼)8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有371处不可移动文物成功“升级”,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及石刻等。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省保”779处。

  在此次最新公布的“省保”名单中,古城遗址共有31处,包括石岭关城址、西口古道、广武古城遗址等古遗址;古墓葬有12处,有晋恭王墓、酒务头墓群、柴涧墓地等;古建筑234处,在全省各地市均有分布,其中有古城营九龙庙、西蒲甘露寺、大常寿宁寺、丁堡龙王庙等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9处,有山西私立进山学校旧址、山西机器局旧址、晋绥边区八专署旧址等;石窟寺及石刻5处,分别为灵嵩寺石窟、紫金山大云院石窟、高庙山石窟、海东摩崖造像、上寨摩崖造像。

  该名单中,古建筑占比约63.1%,其中元及元以前90处,约占五分之二,充分印证了山西是古建筑大省的事实。从地区分布情况来看,各市分布占比按照由大到小依次为:长治市88处,占比约23.7%;晋中市67处,占比约18.1%;晋城市51处,占比约13.7%;运城市43处,占比约11.6%;临汾市35处,占比约9.4%;吕梁市30处,占比约8.1%;大同市16处,占比约4.3%;忻州市16处,占比约4.3%;太原市10处,占比约2.7%;阳泉市8处,占比约2.2%;朔州市7处,占比约1.9%。

  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布之际,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把文物保护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文物事业新局面。与此同时,要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把包括革命文物在内的各类宝贵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要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创新文创产品开发,将文旅产业逐步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推动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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