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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规定:贫困受助生不给捐赠方写信将追回资金

    2007年09月12日 16:12

      中新山西网9月12日电 核心提示:9月11日,山西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向受助学生强调,为让捐款人知道自己的捐款确实发给了贫困学生,受助生必须给捐款人回信,并定期向捐款人汇报学习情况。如果不回信、不寄回执单,将取消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在11日举行的“圆梦行动”资助金发放仪式上,山西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向受助学生强调,如不给捐赠方回信,资助金将被追回。

      在昨天的发放仪式上,100名受助学生除每人收到5000元资助金外,还收到了一份受助通知单。通知单上注明了该学生的受助金额及捐助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要求受助学生“尽快给捐助方回信”,并将通知单附带的回执单寄给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圆梦行动”组,并在回执单上填写原高中的学校、现在所处大学及专业班级名称等。

      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的刘敬超部长说,“圆梦行动”的捐款全部来自企业和个人,每一笔捐款都是一份爱心。为让捐款人知道自己的捐款确实发给了贫困学生,受助生必须给捐款人回信,并定期向捐款人汇报学习情况。如果不回信、不寄回执单,将取消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对此,受助学生均表示接受。一名学生表示,让捐助人了解自己的情况,是“感恩的行为”。(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编辑:任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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