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现存三百余个剧种中,山西占六分之一;山西还有全国“民歌之乡”的美誉,被称为民歌的海洋、民间舞蹈之乡……然而,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原生态文化很容易被忽略,乃至生存受到威胁。王爱琴委员表示了这一担忧,并提出保护和发展我省农村原生态文化的对策。
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在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应慎防过分追求一样化,忽视区域和文化的差异性,对原有的民间文化艺术造成破坏甚至导致其流失。
广袤深厚的黄土地,孕育了山西独特的民俗和文化,从北到南,各具地方特色的原生态文化艺术形式,如婚丧嫁娶、衣食住行、日常禁忌,无一不生动地反映了人们世代栖居、繁衍生息的场景与历史。山西是古代戏剧艺术的发祥地之一,早在汉代就出现了戏曲的萌芽,全国现存三百多个剧种中,山西就占六分之一。山西还有全国“民歌之乡”的美誉,被称为民歌的海洋、民间舞蹈之乡。全省一百多个县,几乎县县都有自己的民间艺术形式。与我省丰富的文物旅游资源相配套,农村原生态文化已形成山西独具特色的文化风景线。
新农村文化建设,没有现成的经验照搬,我省因地域、历史因袭形成的丰富的地方文化多样性,也增加了保护的难度。加之现在不少地区民间原生态文化要么后继乏人,要么维持艰难,面临着自然衰落与消亡的危机。所以更需引起高度重视,从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王爱琴委员建议,主管部门应尽早组织专门的队伍对全省地方剧种与民间原生态文化形式进行摸底,依据其现实生存状况与地缘排出重点,与旅游规划相结合,制定出扶持培养的规划方案。对于民间文化工作者,以及业余文化队伍,由政府提供适当的补助。对于专业的队伍,则可以通过由政府出钱购买文化服务的方式,给予扶持。鼓励各地的艺术团体走出来,在市里在省城搞演出,争取走出省外。我们的原生态文化对外省人而言,是耳目一新的东西,只要用恰当的途径和形式来展示这些特色,一定会得到大家的认可。(来源:山西商报;李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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