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认定违纪违法金额达700余万元
·这是在我省领导班子推荐考察换届人选期间查处的一起党外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中新山西网1月25日电 昨天下午,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临汾市原副市长苗元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发布。经省纪委、省监察厅查证,初步认定苗元礼涉案违纪违法金额达七百余万元。经省委常委会研究,依照有关规定,2008年1月22日,省政府作出开除苗元礼公职的决定。2008年1月11日,苗元礼被临汾市人大依法罢免第二届人大代表资格。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苗元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在我省领导班子推荐考察换届人选期间查处的一起党外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苗元礼出生于1953年8月,无党派。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任翼城县副县长,2001年1月任临汾市副市长。2003年1月当选为省九届政协常委。2006年4月,当选临汾市第二届人大代表。
2007年8月27日,苗元礼被公示为省直正厅职职务拟任人选。期间,省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收到对苗元礼有关问题的举报、反映。8月29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察厅派人对苗元礼有关问题开展初查。9月5日,省纪委、省监察厅根据初查情况,鉴于苗元礼存在重大违纪嫌疑,向省委提出取消苗元礼省直正厅职职务拟任人选资格的建议。同日,省委决定取消苗元礼省直正厅职职务拟任人选资格。11月7日,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察厅组成“11·7”专案组,对苗元礼有关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苗元礼在担任临汾市副市长,特别是在分管煤炭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审批减免、缓交煤炭资源价款,整合资源、关闭和保留煤矿,批拨煤矿维简费,安排子女上学、在工作中给予关照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涉嫌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
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生活腐化,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大额利益,影响恶劣。
省纪委副书记张晓亚在发布时说,严肃查处苗元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苗元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再一次暴露了我省少数行政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煤焦领域体制、机制、制度、监督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收黑钱、干黑事、谋黑利,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官煤勾结,失职渎职,导致煤焦领域重大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重大生产责任事故频发的严重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在党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要把苗元礼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教材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进行警示教育,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牢固树立勤勉尽责、廉洁从政的理念,做到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来源:山西日报;记者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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