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闻 导 读:::
  • 山西首次向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派驻传染病巡查员

  • 山西煤炭年产量五年增长70% 出省销量增长近一倍

  • 山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65元 增幅为十年最高

  • 山西申纪兰连当11届人大代表 江泽民称其为国宝

  • 山西焦煤集团损失效益3.6亿为南方灾区输送电煤

  • 孟学农:要真诚帮助农民改善经济社会政治地位

  • 山西国企第一贪暴富揭秘:身后红粉军团无所不能

  • 山西临汾电力抗冰抢险突击队赴湖南凯旋归来(图)

  •  

     

    山西首次向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派驻传染病巡查员

    2008年02月18日 08:23

      中新网2月17日电 山西省卫生厅新近出台文件规定,山西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今后将按照传染病防治属地管理的原则,向辖区内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派出“传染病防控巡查员”。

      新出台的文件规定,巡查员受派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从2007年12月开始对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评估,对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所驻机构负责人汇报,与所驻机构保持信息沟通、定期反馈,按月将巡查结果向派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书面报告。

      山西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人表示,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是控制城乡传染病流行的重点部位,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城市社区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大量的传染病患者首诊主要在基层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机构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更为重要。

      据悉,派驻巡查员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对传染病的联防联控。

    编辑:任丽娜】
    :::内 部 搜 索:::

    ::::::::::::::::::关于我们:::网站导航:::招聘信息::::::::::::::::::::::
    :::中国山西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法律顾问:中同律师事务所 顾新华:::
    地址:太原市解放路98号 珠琳国际大厦901室 新闻热线:0351-5653982
    邮编:030009传真:0351-5653983-815 邮箱:shanxi@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