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5月11日电 为了确保我省2008年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省公选办公室制定出一系列严格的纪律,保证公选风清气正。
10日,记者在省公选办公室看到,新制定的《公选工作守则》、《保密工作制度》、《命题工作纪律》、《监考工作纪律》、《评卷工作纪律》等7个方面的制度已经粘贴在墙上。制度要求,每位参与公选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按政策、按程序办事,严守纪律、严格保密,确保公选工作的所有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
省公选办综合组组长李吉山:每个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如果有违反保密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纪律》对报考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也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据了解,省纪检部门已经派人参加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同时,整个公选工作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来源:山西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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