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11月14日电 笔者昨日从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省消防部队计划面向社会招收90名2009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女生不超过接收总数的10%。
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09年6月30日毕业),学校性质必须是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生24岁、硕士研究生29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以下,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入伍后,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除院校、医院等)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具体服役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
有意者登录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报名系统(www.sxxf.net),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资料投寄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来源:山西青年报;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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