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10年公布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超过1亿,其中重症精神病患者人数超过1600万。我省的精神病人群体数量庞大,由于管理难度较大,治疗覆盖率较低等因素,近些年来精神病人致人伤害案件层出不穷,屡屡成为社会焦点。但由于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
的特殊状态,法律上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在民事赔偿方面,由于精神病人及家庭通常无偿付能力,经常导致受害人身体上遭受重大伤害,同时却无法得到医疗费等救济。屡屡发生的精神病人致人伤害案件均成为了社会矛盾的爆发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精神病人侵权责任主要由其监护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为精神病人权益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却并未解决精神病人侵权责任风险分散渠道狭窄及受害人损失难以得到及 时赔的偿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自2015年底开始推广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保险,以转移和分散监护人责任、稳定社会秩序。通常的做法是政府统一选定一家保险公司承保辖区内所有精神病人,政府以年度方式向保险公司统一付费,一旦发生精神病人致害行为的,辖区内的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样就解决了精神病人致人损害无人赔偿的难点问题。
目前,我省大同市已经率先实施了此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险的落地,经和大同市政法委了解相关情况,该保险在大同地区起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实施期间向多为被害人支付了相关的医疗费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精神病人对社会普通公众的伤害只是精神病人致害行为中的一部分,实际当中大量存在着精神病人对其监护人进行伤害的情形,如果没有该保险制度的覆盖,基本上一旦发生重大的精神病人对监护人的致害行为,那么整个精神病人家庭将面临崩溃。而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险将其监护人也作为保险理赔的对象之一,从制度上对精神病人家庭有了最基本的保障基础,对于保障精神病人家庭意义重大。
2019年建议人作为中央电视台12频道《律师来了》栏目的特约律师,参与了发生在太原市的一起精神病人砍伤4岁女孩的公益援助案件,一精神病女子在4岁女孩瑶瑶的脸上砍了8刀,经抢救女孩生命无大碍,但面部损伤严重,整容费用巨大,但精神病人拒不做任何赔偿,同时也不具备赔偿能力,导致受害人家庭遭受了巨大伤害和负担。同时由于这种不公平的遭遇,又一次导致了社会矛盾的对立冲突,群众对此极其不满。在此案件的办理中经过了解情况,目前我省包含太原市的众多地市,均未实现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险的覆盖。因此,一旦发生致害情形,受害人只能人财两空,极易引发连续的社会报复。
为此,民生无小事,此保险虽然针对的是精神病人,但覆盖和保护的是所有的百姓。因此,建议建立覆盖全省的精神病人监护人责任保险制度,让精神病人致害无人负责、无人赔偿的问题在山西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