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水利厅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监管。省水利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水。
《通知》要求,各市水利部门要抓好全程管控,保证水质安全。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做好供水水源地、水井、苗水池等卫生及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污染隐患,确保供水工程水源安全;要严格水质净化消毒管理,严格执行净化消毒流程;要加强饮用水安全宣传,引导当地群众饮用煮沸水;要加强水质检测,按规定的频次和要求开展水质检测工作,保证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符合《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要求,在疫情期间,重点加强病毒等微生物的检测;要加强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的安全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净水设备和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保证群众用水需求。
要紧盯重点环节,切实做好农村水从“源头”到“龙头”各个环节的工作。《通知》要求从四方面做好处置突发事件保证供水的各项准备:一是加强水源地取水口、过滤池、蓄水池、消毒设施等工程的检查工作,保证工程设施和水质处于安全状态。二是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落实维修抢修人员队伍,做好供水设备和基础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三是加强水利部门、供水单位人员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落实疫情管控期间自我保护规定,水厂(水站)实行封闭管理,定期对水厂(水站)周边环境进行消毒,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四是落实应急供水各项保障,及时掌握群众用水情况,发现群众缺水断水、水量不足等问题,要采取车辆送水、启用应急水源、更换输水管网等措施,全力保障群众用水需求。(范珍 魏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