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9日 11:26 - 来源:山西新闻网
2月17日,省发改委公布《关于通过差异化收费方式优化完善我省调整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的意见》。
我省进一步加大差异化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对行驶太旧、平阳等48个路段的2类货车给予通行费13.5%的优惠,5类货车给予通行费10%的优惠。对行驶太佳、晋蒙黄河大桥的2类货车分别给予8%和25%的优惠。货车桥梁收费标准继续延期执行,货车500米(含)以上桥梁收费标准延后至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此期间,货车通行我省500米(含)以上桥梁时,继续享受按道路收费标准计费的优惠。上述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何宝国)
【编辑姓名:董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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