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讯 万柏林区去年底出台“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对新设或迁入的金融类企业给予落户补助、场所补助、贡献奖励等优惠政策,加快优质金融资源和要素集聚,着力打造汾河西岸金融集聚区。
据介绍,落户奖励方面,万柏林区对新引进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给予实缴资本2%的奖励,累计奖励资金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市级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引进的法人或独立核算类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入驻补贴。创新型金融机构最高可申请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贡献奖励和募集奖励方面,该区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其当年区级贡献达500万元以上且逐年递增的,自引进第二年起连续三年,在扣除注册奖励和租购房奖励后,每年增量的区级贡献全部用于扶持企业。实际募集规模超过2亿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其募资规模的2‰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办公用房补贴方面,对新引进的持牌各类金融机构购置或自建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对其自用部分参照购房款的2%给予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给予奖励;租赁办公用房且租期五年以上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30%租金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募集规模1亿元以上的私募基金机构租赁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按照1.5元 /天·平 方米的标准给予办公用房奖励,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
投资奖励方面,投资企业规模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一年的,按其投资规模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达到3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一年的,按其实际到账金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徐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