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6月22日电 6月21日,霍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鹏伟同志任霍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占平,副主任郭宏生、沈晓静、张云峰出席会议,政府副市长张发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晋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临生列席会议。
会上,张发宁代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可新宣读了霍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鹏伟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任鹏伟为霍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占平向任鹏伟颁发了任命书,任鹏伟手扶宪法进行了宣誓。
任鹏伟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坚定信心,对党绝对忠诚。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养。勇于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勤勉务实,推动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廉洁自律,严格遵规守纪。始终以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事业的高度负责,踏踏实实工作,殚精竭虑履责,积极投入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一心一意谋发展,心无旁骛抓落实,全面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开创霍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而奋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