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多名未成年学生暴力殴打、猥亵同学被判刑
2022年12月15日 18:52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12月15日电(刘小红)15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任某某等人强制猥亵、寻衅滋事案,彰显了法院对未成年人包容宽容但不纵容的政策精神。

  被告人任某某(案发时16周岁)与被告人李某某(案发时16周岁)等人均为某校住校生,2019年5月至10月,被告人任某某与李某某等人多次在该校宿舍、教室对同为该校学生的小明实施猥亵并多次随意殴打、欺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某与李某某等人聚众在公共场所以暴力、胁迫方法多次强制猥亵他人并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强制猥亵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任某某、李某某均系未成年人,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后,依法判处任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刑罚。

  近年来,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在网络上频频曝光,如何防范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康说,该案各被告人作为学生,不能遵纪守法,屡屡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给被害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对校园风气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虽然该案各被告人都是未成年人,但其犯罪情节恶劣,人民法院在本案审理中在对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的基础上,坚持包容宽容但不纵容的政策精神,依法追究本案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学校、家庭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明确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同时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张康说。(完)

【编辑:董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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