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5月27日电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印发《山西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坚持质量第一、以用为本的原则,突出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每年培养500名左右高素质数字技术工程师。将分年度实施山西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推动数字人才支撑山西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
培育对象为全省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数字技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有意愿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人员。培训由培训机构按照省人社厅年度培训计划,发布公告,公开招生。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程开展“线上+线下”“理论+实操”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学员,按照申报考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向评价机构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评价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资格确认、考核评价等工作,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数据和考核有关情况报省人社厅确认,省人社厅于10日内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取得高级数字技术工程师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系列职称的重要参考;学员取得初、中级数字技术工程师等级证书的,可认定其具备初、中级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各市人社局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将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项目纳入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并实施动态调整;省人社厅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纳入山西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两目录一系统”。
符合山西省就业创业政策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可享受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免费提供一定的场地,落实创业担保货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鼓励各市叠加引才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做好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支持本地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积极参与人才工程、相关表彰奖励项目申报评选,作出突出贡献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各地应完善奖励政策,并将其纳入各类绿色通道服务;对在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数字技术工程师,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评价机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公布的名单为准。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