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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灵石因地制宜推动互助养老“幸福小院”建设
2025年08月28日 12:57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8月28日电 (杨佩佩)山西晋中灵石县农村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2.7万人,占全县农村常住人口的28%。针对农村率先进入老龄化、老年人居住分散的实际,积极探索以幸福小院为基础,多层次服务、可持续运行为特色的养老模式,全面铺开“百村万户”幸福养老工程,全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总量、服务供给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搭建“多元一体”的养老服务网络

  按照乡村布局和各村实际,灵石县因地制宜布局建设2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75个日间照料中心、76个幸福小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养、上门服务、康复护理等综合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提供膳食供应、休闲娱乐、保健服务等辅助服务,形成“区域性养老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县151个行政村、占行政村比重80%,惠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1.9万人,占比73%,梁家墕、王禹、坛镇、交口四个偏远乡镇实现养老服务行政村100%全覆盖,农村老人足不出村享受到便捷贴心的养老服务。

  坚持“修旧利废”的硬件改造途径

  鼓励引导各村利用村集体设施、农村闲置用房、停办学校或农户个人房屋简单改造,全部达到安全整洁的适用标准,既实现了充分利用、轻量施工,还缩减了建设周期、节省资金投入,有力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快速覆盖。

  目前,76个农村幸福小院全部为旧房改造,平均建设周期仅一个半月,平均改建费用4万元,其中县财政补贴3.5万元,较以往建设费用降低60%、工期缩短半年以上。

  健全“共同参与”的运行保障方式

  坚持“财政补一点、乡村筹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助一点”的原则,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养老服务运营机制。财政投入按照“基础性+倾斜性+奖励性”阶梯式资金补助,在对正常运营幸福小院提供1万元基础性补助的同时,根据村集体年收入和服务人数划分9个补助档次,年收入10万元以下、服务人数大于40人的最高补助4万元;此外再根据延伸服务开展情况,每个小院补助5000元—1万元不等,对幸福小院正常运营进行兜底保障。

  乡村投入按照能省则省的原则,支持村民以自产农副产品“以菜换餐”,鼓励村集体开辟菜园种菜解决食材来源,目前已有60%的幸福小院利用村集体自留地、闲置空地等开辟菜园。

  在此基础上,每个村还根据集体收入状况对农村幸福养老工程进行资金补助,每村平均补助资金达5万元。个人和社会投入按照愿补尽补的原则,鼓励乡贤能人资助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引导周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累计吸引社会资金投入150余万元,有效提升幸福小院的运行质量。

  提供“多维保障”的养老服务供给

  聚焦农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需求,持续拓展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等服务类型,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目前,全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部配备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85%幸福小院建有休闲娱乐室,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此外,全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外延服务配套的运营体系,鼓励引导本村村民、大学生“村官”或第三方开展理发、助医、送餐、理疗等多样化助老延伸服务,目前已覆盖75%的幸福小院,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推动实现养老服务从“有保障”到“有质量”。

  完善“共治共享”的协同治理机制

  幸福养老工程建设运营涉及的设施更新改造、就餐范围划定、饭菜价格确定等所有事项,全部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群众的事让群众参与办、群众说了算。比如,农村养老机构的就餐收费标准,根据村民集体商定结果实行差异化定价,对服务范围内的老人,普遍执行“早餐1元、午餐2元”标准;对于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和其他村民等服务范围之外的人群,参照市场行情并征集群众意见确定了早午餐5-8元不等的收费标准。

  同时,充分发挥幸福小院平台载体作用,统筹做好村民议事、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工作,包村干部、村“两委”主干每周与老人同桌吃饭至少2次,利用就餐间隙、饭后闲聊时间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化解邻里纠纷、传达党和政府方针政策,涌现出业乐村的幸福小院红心榜、柏明村的党员志愿者送饭上门、苏溪村的长者食堂等好的做法,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也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完)

【编辑:郭飞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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