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山西河曲:“银发民调队”十八载温情守护乡村和谐
2025年10月30日 16:49
来源:中新网山西

  中新网山西新闻10月30日电 在山西河曲县巡镇镇,活跃着一支由47名老党员组成的特殊队伍——“银发民调队”。他们平均年龄超过七旬,却依旧精神焕发、干劲充沛,奔波于田间地头和百姓家中,以耐心与智慧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基层治理中一道亮丽的“夕阳红”。

  10月28日,正值巡镇镇“逢三逢八”的传统赶集日,亦是重阳节前夕。巡镇镇民事调解中心在集市中心设立宣传站点,开展“九九重阳敬老情,法治护航夕阳红”主题活动。活动中,向广大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及社会法治宣传资料,普及法律知识。现场忙碌的身影,正是当地备受赞誉的“银发民调队”。

民调中心工作人员街头发放《宪法》《民法典》及法治宣传资料,普及法律知识。任有良 摄

  这支队伍的渊源,可追溯至1992年成立的老干部党支部。2007年,在退休政法干警樊志田的倡议下,几名老党员组建了一支义务调解队,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涵盖老政法干警、老教师、老村干部等“五老”人员的专业调解团队。他们紧密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排查安全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十八年来,他们风雨无阻、不计报酬,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42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400多万元,成为政府的好帮手和群众的暖心人。

  “身为共产党员,自入党之日起,我们的初心便是为人民服务。”80岁的党支部书记任有良说。他眼角的皱纹见证岁月的沧桑,但眼神依旧坚毅。正是凭借“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坚定信念,这群老党员深深扎根于基层,无论是邻里间的琐碎争执,还是复杂的经济纠纷,只要群众有所需求,他们总是毫不犹豫地第一时间奔赴现场。

  不久前,曲峪五门楼村的村民王某与王某花因松树苗购买问题发生纠纷。得知情况后,中心的老党员们主动介入,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他们摆事实、讲政策,耐心劝解并积极协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使这一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疏通心结的“金钥匙”。在五花城村,村民邬毅深有感触:“他们帮我解决了土地被占的大问题,了却了我一桩心病。他们真正做到了合民心、接地气。”

  在民事调解实践中,这支队伍逐步提炼出“理清三个因果关系、运用三种调解手段、恪守三项处理原则”的调解策略,为群众生活中的“纷繁杂乱”问题提供了破解的思路。

  樊志田介绍:我们总结的调解方法包括面对面和风细雨、面对面针锋相对、背靠背分别劝解三种方式,正面教育,迂回取胜,把握时机,对症下药,切中要害,各个击破。案件结束后还会回访落实,防止反弹。我们始终坚持思想教育为先、情感修复为主、赔偿适中为宜,做到以理服人、情法交融。

  这一融合“情、理、法”的调解方法,在实践中成效显著,成功化解了许多“街坊四邻不愿管、政府机关不好管”的棘手问题。

  五花城堡村村民王丕悦说:“大家之所以信任他们,主要是因为他们不辞辛劳地深入基层、实地调查。仅今年,他们就成功调解了68起案件,挽回了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为巡镇地区的平安稳定作出了很大贡献。”94岁的河南村村民王巨存也赞叹:“太方便了,很多问题来到巡镇就能解决,不用跑县里、花路费,调解中心直接就能处理。”

  巡镇民调中心的工作得到了上级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山西卫视、黄河电视台等省市级媒体对民调队的事迹进行多次专题报道。2017年,樊志田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模范调解员”称号;2018年,巡镇镇民事调解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山西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2023年12月,巡镇镇老干部党支部再度荣获此殊荣。

  十八年来,这支队伍从最初的几人壮大至最多时的32人。尽管有人因年迈而离开,却从未有人中途放弃。他们不畏风雪,勇敢面对当事人的谩骂与威胁,始终坚守在维稳一线。任有良表示:“我们坚持民调工作18年,为群众办事、为政府解压,感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未来我们将培养年轻党员和刚退休的老干部们加入民调队伍,让这种精神继续发扬光大。”

  如今,在“银发民调队”与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巡镇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蓬勃发展,河南村更是被评为首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他们的身影,已成为巡镇镇田间炕头最令人安心的风景。尽管他们步履不再轻快,却始终步伐坚定;尽管他们声音不再洪亮,却总能道出令人信服的至理名言。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河曲县巡镇镇的“银发力量”用耐心温暖民心,用智慧守护乡土和谐,生动诠释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深刻内涵,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写下了最美的“银发”注脚。(完)

  (王春梅)

【编辑:郭飞颖】
中新图片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