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10月20日电 山西大同新荣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统筹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力量,紧盯河道行洪安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协同治水守护一方碧水安澜。日前,新荣区水务局联合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堡子湾乡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堡子湾乡饮马河河段,开展河道行洪安全专项联合巡查,通过实地踏查、现场研判,检验河湖管护成果,筑牢河道行洪安全屏障。
饮马河是新荣区境内重要河道,流域沿线村落分布密集,河道安全直接关系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区防汛安全管控的重点区域。本次联合巡河工作组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以保障河道行洪畅通作为核心任务,严格对照全区河流总体规划图纸,精准划定巡查范围,逐一核对河段边界,对标河湖标准化管护要求,做到巡查工作有据可依、靶向精准,杜绝巡查流于形式。
巡河现场,工作人员沿着河道岸线徒步勘查,仔细查看河道过水断面、行洪通畅状况,认真检查堤岸护坡的完整稳固程度,详细了解河段日常管护、垃圾清理、隐患台账落实等常态化管护情况。每到一处,大家都认真记录现场情况,细致排查影响行洪的堵点隐患,对河道岸线管控、涉水构筑物、河道杂物堆积等风险点位逐一核查研判。针对现场发现的潜在风险,多部门现场会商,厘清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方向、整改时限,形成“现场发现、联合研判、交办督办、跟踪销号”的闭环处置链条。
“河湖管护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多方协同的‘大合唱’。”本次联合巡查,充分发挥水利部门行政监管职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乡镇属地管理职责,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互通、力量整合、责任共担。当水利部门在巡河中发现损害河湖生态、威胁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可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及时介入,以司法刚性督促问题整改;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的河湖管护短板,同步移交水务部门落实常态化治理,将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防范,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真正实现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同向发力、优势互补,切实提升河湖治理效能。
下一步,新荣区水务局与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拓展“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把联合巡查、联合研判、联合督办融入河湖日常管护全过程,推动协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聚焦河道行洪安全、岸线保护、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紧盯重点河段、薄弱堤段,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侵占河道、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行为。(完)
(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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