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6月15日电 6月10日17时许,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公安局新店中队执法小分队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存在违法载人的情况。民警立即驱车拦下,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核査,该车后斗内乘坐1人,车上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且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当即责令车上人员下车,并结合辖区电动三轮车典型案例,对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和乘坐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他们讲解了三轮车载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要求他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拒绝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并对王某违法载人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当日18时许,沁县公安局牛寺中队民警检查一辆运送道路施工材料的农三轮时,发现该驾驶员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且该三轮车上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经查,这辆农三轮实际号牌为晋D315XX,早已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张某涉嫌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该车辆已被民警现场依法暂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