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30日 18:2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5月29日电 (刘小红)记者29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吕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保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保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保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10月14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显示,吕梁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保明接受审查调查;2022年4月2日,该网站消息显示,刘保明被开除党籍。4月22日,山西检方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保明作出逮捕决定。(完)
【编辑:任曼曼】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新网”或“中新网山西新闻” 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于中国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稿件。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稿件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新网或中新网山西新闻)” 的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供稿” 的稿件,稿件均来自企业或个人,发布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遇投资类文章,请网友谨慎甄别真伪,以免造成损失。
4、如因供稿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邮件至"shanxi@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