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8月12日电(吴琼)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全省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情况通报。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瓦斯、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部署及要求,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30日,组织开展全省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目前,全省煤矿共有890座,其中正常生产建设煤矿688座,停产停建煤矿202座。截至6月30日,全省正常生产建设和部分停产停建共736座煤矿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并编制完成普查治理报告。
经统计,全省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煤矿789座,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煤矿19座,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煤矿2座。全省承压开采煤矿373座,其中全井田承压煤矿94座,井田内部分承压煤矿279座,受承压水威胁的31座煤矿实施了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有208座煤矿安设潜水泵排水系统(强排水系统)。全省共有2座冲击地压矿井,均严格按防冲要求进行管理,落实“强支、慢推、卸压”措施,切实提升矿井冲击地压治理能力。
全省高突矿井共有282座,其中:高瓦斯矿井226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56座,分别占全省煤矿总数的25.4%和6.3%。全省容易自燃Ⅰ类煤矿36座,自燃Ⅱ类煤矿489座,不易自燃Ⅲ类煤矿233座,现有火区数量5个,均按照《煤矿防灭火细则》要求,采取防灭火措施。
通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基本查清煤矿存在的主要隐蔽性问题及风险隐患,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