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涵育着全体人民的爱国情和民族魂,彰显着中华儿女对国家和民族深切的家国情怀。教育是以文化的方式赓扬精神、熔铸信念,是使家国情转化为强国志、报国行的有效途径。新征程上,协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现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对于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全民族力量,同心同德逐愿现代化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爱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密结合、融为一体,统一于中国人民浓烈深沉的家国情怀。历史地看,爱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均生发于几千年来民族和国家发展史。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中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塑造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共同塑造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爱国主义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和优良传统,自古以来流淌在中华儿女的血液之中,作为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贯穿于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始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本体的意识反映,同样植根于我国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之中,是维系中华民族“大家庭”团结和睦必不可少的思想观念共识,与爱国主义一道维系着民族、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从理论上看,爱国主义实质是对国家和民族的爱恋之情,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为准则。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基于对国家和民族共同体身份的认同感,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爱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具有集体特征的共同意识和情感,二者都建基于对国家、民族的强烈认同。认同是爱的认知基础,爱是认同的情感表达。民族魂与爱国情的同质性和同构性,决定了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是统一的、爱国主义意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统一的、热爱伟大祖国和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是统一的。现实地看,二者又融汇于党领导人民推进的现代民族和国家建设进程,融汇于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爱国主义作为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成为“共同体”的思想观念和精神支撑,始终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精神动力。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爱国主义的地域和族群主体,兼具国家共同体与民族共同体的双重属性,内在地规定了爱国主义兼具地域国家性和文化民族性的基本特征,赋予爱国主义以深厚的人民性。
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目标一致、内容契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筑本工程。一方面,爱国主义作为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根本精神支柱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亮精神底色。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定爱国主义信念,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精神地基。另一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爱国主义的重要观念支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基本路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为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筑牢思想根基。爱国主义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鲜明主题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都重在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目的都指向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筑牢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都为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协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遵循正确的方法论和教育规律,在文化理路和国民教育主渠道上着力推进。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把握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都是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的具体实践。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牢牢把握在思想文化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使党和人民掌握思想文化上的主动,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其次,坚持在文化理路上协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文化认同的最深层次的认同,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强化文化认同与强化国家认同、民族认同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再次,必须以国民教育体系为主渠道、遵循教育的一般规律,协同开展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教育。本着传承民族精神和增强国家观念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同步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使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持续扎紧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努力把爱国情、强国志转化为促进祖国发展繁荣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动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构研究”(项目编号:24BKS09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