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9月18日电 (陆祁国)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加大招标投标领域整治力度,推动招投标回归公平竞争本源。在此背景下,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以系统思维扎实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明确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2025年6月,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纳入重点整治范围。
在这场自上而下的整治行动中,新绛县委、县政府将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作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新绛县发展和改革局居中协调、牵头抓总,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国有企业采购三大领域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构建起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整治工作格局。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新绛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对房屋市政、林草、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以及国企和政府采购等行业领域,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扩大核查范围,深挖问题线索,在发现并解决自查问题、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清缴追回资金、退还群众涉案财物金额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典型案例是最生动的教材,也是最有力的警示。新绛县有关部门公开通报了一起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某敬老院建设项目应招未招,将应招标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施工。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违法行为、解除施工约定、重新依法确定具有资质的承包单位,罚款80万元;对项目负责人处以单位罚款数额8%的罚款;取缔个人承建行为,处以工程合同款2%的罚款。涉案相关人员违纪线索已移送纪检部门。
专项整治既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新绛县在整治中注重制度建设,各行业部门在内部监管、信用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累计建立完善70项制度成果。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全面提升招标投标领域合规管理水平,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严格规范程序,加强后续工程质量监管,推动招标投标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具体实践中,该县着力构建“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监督有力、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管理体系,打造程序规范、监管有力、廉洁高效的招投标管理新格局,将整治成果固化为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效可持续。
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招标投标的要义在于公平竞争、优中选优。下一步,新绛县将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排查整改一体推进,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长效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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